入會申請表
臺北市大同安全與健康促進會會員入會申請表
資格
- 本會會員申請分成下列2種:
- 個人會員:年滿二十歲、有行為能力,並設籍或於本市工作、贊同本會宗旨者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入會費後,為個人會員。
- 團體會員:凡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本市公私立機構或團體,贊同本會宗旨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核通過,為團體會員。
- 申請時須填具入會申請單,經理監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。
- 團體會員應推派代表三人,以行使會員權利。
權利
- 個人會員與團體會員代表有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與罷免權。每一會員(會員代表)為一權。
- 但榮譽會員無前項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