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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申請設置民間救護車公司?

一、申請機構行文並檢附「臺北市民間救護車機構設立許可申請書」向本局申請核准籌設。

二、本局核准籌設後,於6個月內完成公司登記、營利事業登記、設置救護車、公司執照、營利事業登記證,並以公文檢附「臺北市民間救護車機構開業申請書」向本局申請核准開業。

三、本局書面審查合格,通知現場履勘,履勘合格,通知領取開業執照及繳交2000元執照費。各項書表及申請資訊請至【市民服務大平臺】(網址https://service.gov.taipei/Case/ApplyWay/201903230054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