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「112年臺北市戒菸班服務」之服務對象、實施期間、實施方式及合約醫院名單暨服務量事項
- 發布機關:臺北市大同區健康服務中心
主旨:公告「112年臺北市戒菸班服務」之服務對象、實施期間、實施方式及合約醫院名單暨服務量事項。 依據:臺北市健康促進服務實施辦法第3條第2項。 公告事項: 一、服務對象:設籍臺北市或於臺北市居住、就學、就業之吸菸民眾,免費參加。 二、實施期間: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9月30日止。 三、實施方式: (一)112年開辦22班次戒菸班,符合資格民眾可依需求報名參加至多1班(需依各合約醫院開班時間上課)。 (二)戒菸班每班課程內容為12小時(包含:吸菸的危害、戒菸的好處、菸癮與戒斷症狀、預防復發等內容),每班次報名人數達10人以上開班,額滿為止。 (三)課程相關訊息請至各合約醫院或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(網址:https://health.gov.taipei)查詢,報名事宜請洽各合約醫院或臺北市政府衛生局(電話:02-27208889分機1809、7117、1812)。 四、檢附「112年臺北市戒菸班服務」15家合約醫院名單暨服務量一覽表(如附件)。
發布機關
臺北市大同區健康服務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