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5年茶葉及花草茶抽驗結果
- 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衛生局
三五好友相聚品茗或是獨自一人享受飲用茶品,是許多國人日常生活的小確幸。為維護民眾飲用茶品安全,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前往超市、賣場、茶行、飲料店、餐飲店等處抽驗茶葉及花草茶檢驗殘留農藥,共抽驗49件產品(茶葉26件及花草茶23件),其中7件產品不符規定(詳如名冊)。 此次抽驗不符規定之產品,計有「玫瑰花」4件、「白菊花」、「蝶豆花」及「金盞花」各1件,分別檢出殘留農藥不符「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」規定。 臺北市衛生局針對上述不符規定之產品,已令販售地點業者立即下架不得販售,其中「玫瑰花」4件、「金盞花」1件經追查違規產品來源外縣市業者,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辦理;其餘來源屬臺北市者,倘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,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。 不符「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」規定者,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「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」規定,可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負責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。若無法交代來源,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。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,食品安全首重源頭把關,進口茶商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並加強自主檢驗,定期將原料、半成品或成品進行送驗,確保產品品質,中、下游業者也應保存販售產品之來源憑證,以利進行產品溯源管理。另提醒消費者在泡茶時除使用80℃以上水溫外,將第一泡茶水倒掉,也可避免攝取到殘留農藥。選購相關產品時,最好選擇具有良好信譽之商家產品,或具農政機關核發之農產品標章,以確保飲食安全。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,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:1999(外縣市民眾請撥02-27208889)轉7079。以上稽查結果,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及食藥粧網路地圖查詢相關訊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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