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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場所衛生管理人員證書遺失應如何處理及補發?

1.衛生管理人員證書遺失請填寫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營業場所衛生管理人員證書遺失申請書」、切結書及提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以電子郵件、傳真及郵寄等方式提交予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。

2.前述申請書及切結書請至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/主題專區-傳染病預防/營業衛生管理/營業場所衛生管理人員/結業證書補發申請」自行下載列印填寫。

3.聯絡方式:

(1)電子信箱:a23248@gov.taipei 

(2)傳真:02-23611487(請加註可收信之電子信箱)

(3)郵寄地址: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-感染管制股 收(108203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 100 號 6 樓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