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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防腸病毒,環境消毒使用漂白水應如何泡製及保存?

依據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:

1.一般的環境消毒,使用500ppm濃度的漂白水,可將100cc漂白水加入10公升清水泡製。

2.遭病童口鼻分泌物、嘔吐物或排泄物污染之物品,使用1,000ppm濃度的漂白水消毒,可將200cc漂白水加入10公升清水泡製。

3.考量托嬰中心、產後護理機構或醫療機構新生兒與嬰兒照護單位人口密集,該些場域除腸病毒外,其他傳染病群聚風險亦高,且新生兒及嬰幼兒免疫系統尚未完全成熟,爰此類場域之清潔消毒作業,應依相對應之感染管制措施指引執行(「托嬰中心感染管制手冊」、「醫療機構新生兒與嬰兒照護單位感染管制措施指引」及「產後護理機構感染管制措施指引」)。

4.前項場域一般消毒應用1,000ppm漂白水,若為血體液、排泄物或嘔吐物等大於10毫升汙染物,則以5,000ppm漂白水處理。

5.稀釋後的漂白水請於24小時內使用完畢,未使用的部分在24小時後應丟棄。